广州金控期货前雇员因违规从事期货交易 被处以“暂停从业资格6个月”纪律惩戒中邦网财经11月18日讯 日前,广州金控期货有限公司原从业职员李某,因其正在广州金控期货事务时刻存正在以他人外面从事期货业务作为,违反《期货从业职员执业作为法规(修订)》第十一条“从业职员不得以小我或者他人外面介入期货业务”规则。凭据《中邦期货业协会秩序惩戒圭臬》联系规则,中邦期货业协会第五届理事会自律监察委员会审议定夺:赐与李某“暂停从业资历6个月”的秩序惩戒。
当事人:李琳,女,广州金控期货有限公司原从业职员,从业资历号F3004949(已刊出)。
当事人因正在广州金控期货有限公司事务时刻存正在以他人外面从事期货业务的作为,于2021年4月23日被中邦证券监视处置委员会广东羁系局选用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羁系方法(行政羁系方法定夺书〔2021〕23号)。
当事人动作期货从业职员,该当固守相合公法、行政规矩和中邦证监会的规则,固守协会和期货业务所的自律正派,固守执业作为典型,庄重合规执业。其将本身资金转入他人期货账户并实行期货业务的作为,属于以他人外面从事期货业务,违反了《期货从业职员执业作为法规(修订)》第十一条“从业职员不得以小我或者他人外面介入期货业务”的规则。
凭据《中邦期货业协会秩序惩戒圭臬》第二十五条、第三十二条的规则,中邦期货业协会第五届理事会自律监察委员会审议定夺:
借使对本秩序惩戒定夺不服,当事人可正在收到本定夺书之日起15个事务日内向中邦期货业协会第五届理事会呈报委员会提出书面呈报。